比如西汉的末代长沙王刘舜的儿子刘兴,就是被拉拢的对象之一。既然要拉拢刘姓诸侯,那么恢复汉庙,把西汉历代皇帝的牌位重新摆起来,以祖宗的名义号令刘姓诸侯,就是刘秀必然要做的。建武元年,刘秀在洛阳立庙,祭祀西汉高祖刘邦、文帝刘恒、武帝刘彻三位皇帝,以明正朔所在。建武二年,汉军进占长安,大将邓禹重新休憩了长安的高庙,收西汉十一帝神主,遣使者送回洛阳。
由于当时天下还没有统一,东汉与各割据势力之间的战争尚在继续。为了显示自己政权的正统性,刘秀直接把西汉十一位皇帝的牌位全部摆进了洛阳高庙。“乃合高祖以下至平帝为一庙,藏十一帝主于其中。”——《后汉书》第二阶段——恢复“天子七庙”制度刘秀摆放所有西汉皇帝牌位的做法虽然能收揽人心,但是,这种先帝牌位的摆放方式并不符合儒家的礼制。
因为西汉实行的是“天子七庙”制度,太庙当中只能摆放七尊先帝的牌位。所以在建武三年,刘秀便以太祖高帝、太宗文帝、世宗武帝为三座不迁毁的祖宗庙。然后再建高祖父(刘秀的直系祖宗)以下四座随亲尽而依次迁毁的祖庙。以符合“天子七庙”的制度规范。这说明啥?这说明:那时候刘秀是打算自立门户的,他的宗统不跟西汉的一起混,他打算各算各的。
备注:天子七庙制度的意思是现任皇帝要供奉七位先帝的牌位。其中一祖二宗是要万世供奉的。另外四尊牌位是现任皇帝的四位直系祖宗,也就是父亲、爷爷一直往上追尊四位。刘秀当时供奉的一祖二宗是西汉的汉太祖、汉太宗、汉世宗。而四亲庙则是他自己的四代直系祖宗。第三阶段——刘秀入继西汉大宗刘秀以高帝、文帝、武帝为祖宗庙,他自己的直系祖宗为四亲庙。
这在数字上符合“天子七庙”的规制。但是,刘秀的这种做法仍然不符合儒家的礼制规矩。因为按照宗法原则,宗族的大宗血缘统系是不可以中绝的。如果大宗的统系中绝,那就应该在小宗的子嗣中找一个人过继给大宗。也就是说,刘秀要显示自己的正统性,他就不能供奉自己的直系祖先。因为他的直系祖先并不是皇帝,不是大宗,只是小宗。
他必须要过继给西汉皇帝才能显示正统性。建武十九年,刘秀这种在宗庙祭祀上另起炉灶的做法,引起了群臣们的讨论,群臣们一致认为,刘秀这种做法不符合礼法。群臣集体跟刘秀提意见。为了平息舆论,刘秀不得不通过廷议的方式来解决这一矛盾。最后根据廷议的决定:刘秀以小宗入继西汉大宗,认汉宣帝当爷爷,汉元帝为父亲。而他自己的直系祖宗则为皇考。
每年祭祀祖先时,由刘秀亲自祭祀汉宣帝和汉元帝;汉成帝以下三位皇帝交给官员祭祀;刘秀自己的直系祖宗则交给地方官祭祀。“宜以宣、元、成、哀、平五帝四世代今亲庙,宣、元皇帝尊为祖、父,可亲奉祠,成帝以下,有司行事,别为南顿君立皇考庙。其祭上至舂陵节侯,群臣奉祠。“(《后汉书·张纯传》)于是刘秀就这么把自己的亲祖宗给丢了,拜了汉宣帝和汉元帝为自己法统上的祖宗,确立了东汉和西汉的承继关系。
这里注意了:刘邦、刘恒、刘彻的皇帝牌位还在,这三位在“祖宗庙”。刘秀只是撤了他自己四座直系祖宗的牌位,改以汉宣帝以下的四代五位皇帝放入“祖庙”。第四阶段——宗庙制度最终定型刘秀在法统上过继入汉宣帝,这在政治上对东汉的稳定起了非常大的作用。但是,刘秀的儿子汉明帝对此颇为不满。因为他觉得自己父皇太吃亏了。
明明就是开国皇帝嘛,怎么搞得那么委屈呢?于是在刘秀驾崩后,汉明帝以刘秀中兴汉室有功,为其特立一庙,谥曰“世祖庙”。这样一来,洛阳就有两所皇室宗庙,一个是祭祀西汉五位皇帝的“高庙”,一个是祭祀光武帝刘秀的“世祖庙”。永平十八年(公元75年),汉明帝卒。他在临终前下遗诏,要求太子(汉章帝)不要再给他再建寝庙,他的牌位摆到世祖庙的更衣别室,并且还规定:“敢有所兴作者,以擅议宗庙法从事。
”汉章帝去世前,也仿效父皇汉明帝,让即将继位的太子(汉和帝)把自己的牌位也摆进世祖庙。自此之后,东汉历代皇帝都以此仿效,都把牌位摆进了刘秀的世祖庙。而不是摆放西汉皇帝牌位的“高庙”。于是,这就导致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东汉有两座祖庙,“高庙”摆放了五位西汉皇帝的牌位,“世祖庙”则摆放了东汉所有皇帝的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