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努力发挥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作用综观国外发展现代农业的经验,任何一个现代国家都高度重视民间组织的力量,许多国家都鼓励农民组织起来,提高自我服务水平,以期能够节约交易费用,降低成本和市场竞争的风险,增加获利的机会。美国农业合作社在其整个农业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内为其社员提供物资与资金、组织经营管理等,对外输出劳务和销售农副产品等。
因此,农业合作社不仅直接成为土地和市场联系的纽带,而且成为一种能够避免市场风险、保护农民利益的有效的合作经济组织,同时也大大促进了美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合作社完全由农民自发联办,不依托政府,没有任何官方色彩,主要活跃在流通及农产品初加工、储运和销售环节,把分散的农户与大市场联结起来,增强了农业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日本农业的重要特点之一是采用了全盘合作化的土地节约模式,由农业协同组织联合分散农户形成劳动集约经营,其农协的作用闻名世界。农协在日本政府财力物力支持下,通过其遍及全国的机构和广泛的业务活动,同农户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经济联系,起到在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上使小农户同大市场对接的作用,在有效阻止商业资本对农民的盘剥、保护农民利益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日本的农协并非是一个纯粹的经济组织,它除了完成经济职能外,还兼有帮助政府贯彻农业政策、代表农民向政府施加压力的双重职责,在日本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农业生产组织方面,以色列至今有并驾齐驱的三种形式:公有制集体农庄、合作社、个体农户,他们分别创造着以色列农业总产值的32%、46%和22%,共同创造了以色列的高效农业,政府对他们一视同仁。
农户们根据所签订的产销合同安排种植计划,负责种植。种植之外的加工、采购、储藏、购销等繁琐的农业服务由区域合作组织承担。法国的合作社产生于19世纪中叶,随后迅速发展起来。到20世纪60年代末,法国建立了3 100个农业信贷合作社,7200个供应和销售合作社,1400个服务合作社。合作社一般按行业划分,农户可根据经营情况,同时加入几个合作社。
双方每年签订一次合约,农民只要专心生产,其他的事项全交给合作社去办理。年终结算时,扣除风险基金和发展储备金,其余的按入社资金和按农产品收购量分给社员。如果发生亏损,社员也要按对应的份额承担风险。为了鼓励合作社的发展,国家出台了有关政策,合作社可免交33.3%的公司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法国农户基本上都成了合作社社员,农业合作社占据了农产品市场绝大多数的份额,生产资料和饲料基本上由供销合作社销售,90%以上的农业贷款业务,由信贷合作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