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管理条例三十四条第一款《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额2,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校车的安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校车,是指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
更新时间:2022-07-22标签: 校车管理条例校车管理管理条例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