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下其他答案,对于“驭民五术”,好像都是从同一个渠道借鉴来的,用所谓的“壹民、.弱民、疲民、辱民、贫民”这种简单粗暴的词汇来指代却又不加合理解释,本身就是以偏概全、极度主观,容易对历史形成脸谱化、妖魔化的认识。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基本的常识:在先秦诸子百家中,法家、儒家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学派的目标很简单——为帝王服务,它们生来就是为统治者做参谋的;而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实现目标的方式不同。
儒家推崇的方式是由内而外的教化,即通过教育的方式,让人们主动遵守“礼制”——可以理解为守规矩。而所谓的规矩中,最大的一点就是接受、顺从贫富贵贱的阶级差别:“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儒家认为,如果没有阶级差别,社会就不可能稳定。这个概念其实并不陌生,正是目前流行的“阶级固化”。而法家则完全相反,他们认为人性天生趋利避害,仅仅靠自觉性是不可能养成好的风气,最有效的办法只有俩字:赏、罚,即用外力诱使人们遵守统治者制定的规矩。
而且法家天生反对阶级固化:“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於法”,没有亲疏贵贱、地位高下,一律按照根据法规办事。对于儒家的那一套,法家则是发自内心的不屑一顾,《商君书》里有一句名言:“仁者能仁于人,而不能使人仁;义者能爱于人,而不能使人爱。”韩非子同样一针见血:依靠贤者治国当然不错,但一百年能出一个大贤吗?但精通法律的官吏,却能随时实现“量产”。
因此,基于以上逻辑,法家建立起了一整套的治国体系,通过商鞅变法得到了首次全面实践,并在随后上百年的过程中逐渐发展、完善,支撑秦国由西陲的夷狄之国迈向一统天下之路。相比较之下,一直到汉武帝即位前,儒家在中国古代政治生活中几乎没有获得任何地位。但任何政策都有时代局限性,商鞅变法的所有目标,都是为了富国强兵;而实现这一目标的着眼点有二:崇君权、促耕战。
也就是强化帝王的集权,把人们捆绑到农、战这两大主业上来。为了实现上述任务,自然需要一定的手段。后世学者根据《商君书》中的阐述,把它归集为两大方面:第一项是“壹民”理论,第二项就是胜民(制民)五法,也就是一些人所说的“驭民五术”。壹民,指的是对全部国民要统一管理、统一赏罚、统一教化。君主奖赏、惩罚一个人,只有一个参照标准:他对国家的贡献,不能因为任何个人的喜好、关系的亲近来破坏这一原则。
《商君书·壹言第八》中有这么一句话:上开公利而塞私门,以致民力;私劳不显于国,私门不请于君。君主把在政权中上升的渠道公之于众,那就是对国家的功劳;为私人效力并不能让一个人获得富贵,君主本人也不接受任何私人请托。只要你为国杀敌、耕种,即使原本是个出身底层的农民,也能获得相应的嘉奖、赏赐,按级别逐渐升迁;但如果你对国家毫无贡献,就算出身于王室勋贵,不好意思,权位也轮不到你。
同样的,法令面前人人平等,无权无势的老百姓只要守法,就能得到保护;王公贵族如果犯了法,那也得依律遭受惩处(秦孝公的哥哥公子虔被割掉鼻子就是典型案例)。商鞅变法之所以能让秦国脱胎换骨、以一敌六,正是以这种统一赏罚的手段,完全打破阶级藩篱,调动了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从而产生了源源不断的动力。相对于以往那种阶级森严的贵族政治而言,法家的理论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进步,让旧贵族无法依靠特权剥削百姓,也让无数出身底层的人们获得了出人头地的机会。
但在具体执行手段上,法家则体现出时代局限性。具体而言,就在于胜民(制民)五法。方法一:以弱去强,以奸驭良。这里的弱和强,不是指身体状况。弱,指的是遵守秩序、服从国家法令、安分守己;强,就是那些跟制度、政府对抗的行为。一个国家守规矩的百姓多了,就能令行禁止、实现富国强兵;反之,则会一盘散沙,混乱不堪,越来越弱小。
同样的,奸和良也不是我们寻常理解的概念。《商君书·说民第五》中解释,所谓的良,指的是过于信奉道义、仁义的官员;而奸,则是那些不受私人感情影响,以法令为准则的酷吏。“用善,则民亲其亲;用奸,则民亲其制”,所谓的仁义更多的是主观感情,如果用在治理国家层面,很容易演化为以权谋私。相反的,任用那些铁面无私、信奉制度的官员,法令的威严才会被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