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女也有错,在婚内出轨,未离婚的半年前,就跟男的同居了。后来女分房子,又想给其儿子做婚房,导致来女士丧命。两个人结合,许就是有目的。许某某的作案手法是经过精心设计的,他选择在室内杀人,肯定想好了要碎尸处理,他以为自己悄悄干警察肯定不知道许某某在杀害妻子和大概分尸后,天就亮了。等女儿醒来,他又找理由只开了女儿,继续碎尸。
等完成所有事情,36小时后,才到公安局报警。最开始一切如他所料,警察什么也不找到。我想他当时想心里一定都不难过,而是觉得房子和钱财都到手了,说不定在暗暗窃喜。知道记者们一个个来采访,警察成立了破案小组,网友都在关注这件事,他就开始慌了。根据网上的短视频,他曾有几秒钟的时间看过化粪池。另外,他曾欲与记者急眼,直言:“没有异常,任何事情不要说异常”。
可见当时他就有点怕了。最后,警察在洗完38车粪水,找到人骨和人体组织,经过DNA检测确定是来女士的,来女士遇害证实。再然后就是大家看到的结果,许某某被抓了,犯的是故意杀人罪。不少人为来女士感到不值,为了初恋可以跟出现情感问题的前夫离婚,称不离婚就把所有积蓄花光,到头来换来丧命。或许这也是因果。我是@予小草说悟空 可以关注我,更多精彩内容等你来看,持续不断回答,可发表你对此事的看法与我互动。
古代皇帝被惹怒了动不动就“拖出去砍了”难道人命就一句话的事?
当然没有那么容易。以皇帝权力最集中的清朝为例,清朝皇帝想杀一个大臣都没有那么容易,而且还是一个犯了罪的大臣。清朝在司法上最大的建设是它把明朝仅仅适用于北直隶地区死刑复核的“秋审”制度推广到了全国。也就是说在清朝,所有死刑案都必须在“秋审”时由皇帝亲自批示,才能执行。而且,各省死刑如果在“秋审”时被推翻,那么负责该省司法的按察使本人是要受行政处分的;比如清朝著名的琦善当年在河南担任按察使的时候就因为“秋审”河南的死刑案被驳回,导致他也被行政处罚,得了一个降一级留任的处罚。
咸丰帝登基后,因为一个御史老是批评他,所以他很想找一个理由杀了这个御史,结果好死不死,有人告这个御史贪污,咸丰帝可算抓到把柄了,御史想以“贪污”为借口杀这个御史,但是刑部负责复核死刑的官员就是不同意,反复和咸丰帝争论。最后咸丰帝逼得没办法,就告诉这位官员,朕一定想要他(御史)死呢?官员回答:您要杀他和碾死一只蚂蚁没区别,您现在就可以派侍卫去大牢里赐死他;但是,您要是先把他明正典刑,对不起,我真的做不到,因为他的罪名不可能判斩立决,斩监候都判不了。
死刑犯正在执行死刑,被被害人家属一刀剌死,该怎么判?有罪吗?
说句不好听的话,这简直就是一个无脑的问题,确切的说也就是一个伪命题。死刑犯正在执行“死刑”被害人家属如何能做到将其一刀刺死?当一名死刑犯被执行死刑不但有着非常严谨的法律程序,执行死刑的相关流程也是极其复杂的,死刑犯人执行死刑的法场有武警战士“荷枪实弹”提前介入进行严密布控。早在1983年月8日,为了加强社会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曾掀起了一场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份子的运动,人们通常也把这项严打运动称之为83,8,运动。
这项运动来之迅猛有力的震慑了社会上的各种不法分子,并从重从快的对罪大恶极的犯罪人员给予严厉的打击。那时枪毙犯人之前基本都会召开公判大会,工作单位,街道(今社区)以及群众有组织或者是自发的前去参加公审公判大会。被执行死刑的犯人公判大会结束既刻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那时死刑犯被执行死刑(枪毙)是允许群众旁观的,对旁观者观看的距离有着严格的限制,因为执行法场的四周均由武警战士持枪站岗任何人不得逾越规定的警戒线,否则的话后果会很严重。
相信有很多人也都曾亲眼目睹过枪毙死刑犯的全过程。 行刑车辆的头车驾驶楼的顶端上架设有机枪,一排排闪亮的子弹随着车辆的颠簸来回摇摆,无不让人观之而产生一种威严与畏惧之感。死刑犯被执行死刑之后依然不允许任何人靠近执行现场,其中也包括被执行死刑的家属也无权近距离的接触被执行人(死刑)。当你了解了死刑犯被执行死刑的这个全过程,也就不难理解死刑犯在执行死刑之前被被害人家属一刀捅死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完全可以说是既不可能也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