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失去屏障的王室,从此成为了予取予求的盖章机构。第四,土地所有制的变迁。“井田”是一种传说中的土地所有制,其基础在于分封制度规定的土地国有。实际上自西周中期“田里不鬻”的规矩就有松动的记载,而春秋时期伴随战争的频繁,贵族阶级之间身份的波动成为常态,导致这一规矩的彻底崩溃。而后来鲁国的“初亩税”,实际上是对私人土地的国家承认,再后来列国的变法,无不是遵照新型地主阶级的利益来设计的。
当经济基础变化的时候,上层结构自然会有变化。综上所述,从春秋到战国其实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设计到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的方方面面,而不能以《春秋》和《战国策》的描述年代作为二者的区别依据。春秋战国的战争方式不同了解二者的区别,就知道为何给后人的感官中战争方式的区别之大了。第一,战争的讲究更多。“古之伐国,不杀黄口,不获二毛。
于古为义,于今为笑,古之所以为荣者,今之所以为辱者。”--《淮南子》这话是在替宋襄公鸣冤,而实际上也是春秋和战国的区别,前者是竞技运动,唯有贵族世家的子弟具备上战场的资格,对等的战争向来是点到为止,后者则是丛林法则,胜者为王,毫无规矩和底线可言。第二,势力更加均匀。春秋时期谁也不具备通吃的实力,这是当年分封留下的地缘割据,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够更改的,随意挑起灭国战争是会招惹众怒的。
因而大家追求的并非吞并,而是臣服,众星捧月地当老大,有点玩网游人民币玩家的感觉,这也是“争霸”行为的现实基础。第三,认知的不同,这是重点。“争霸”的行为在后世看来不可理喻,仿佛是有便宜不占还使劲嘚瑟,然而我们不能用今人的思维去考量古人的行为,如同我们不能想象后世的生活,甚至二十年前我们也曾固执的认为手机只能用来打电话。
战国的诸侯们,唯有燕国时西周的封国,楚国的历史甚至不必西岐部落短,秦国是东周晋升的诸侯,齐国换了主人,晋国则是家臣的逆袭,这样一帮子人显然不会讲礼乐制度和周天子太放在眼里。春秋的灭国规矩说来说去,春秋终归还是有一百多号国家从地图上消失了,因此并非不能灭国,而是在于灭国的方式的选择上。规矩一:主和宾之外的随便打。
西周分封的诸侯在春秋初年有三个群体,分别是大头姬氏宗族、小头功臣集团(二者都是主)和前朝后裔集团(宾)。因为存在明显的分封从属关系,大家相当于同僚,因而相互给点面子,而当年孟津会盟的“八百诸侯”就没有这个待遇,至少在春秋伊始就没听说几个,想必是被慢慢吞并和同化了吧。▲孟津观兵的八百诸侯,全数凋零于东周春秋江淮地区的徐国(东夷部落残余),就是在这样形势下被孙武和伍子胥灭国了。
规矩二:看不见的可以打。按照分封的规矩,公爵也不过百里封地,一些小国家只有几十里的就更多了,大国周边的倒霉蛋们,秦国扫荡关中,楚国摆平江汉,也没听说谁喊冤的,尤其是夹缝里的小国,早上发兵,晚上庆功,谁有着闲心来主持公道呢?唯有中原地区是敏感的,谁敢消灭郑、卫或者宋国,就是在跟全天下宣战。规矩三:站错队的活该被打。
‘五侯九伯,汝世掌征伐,以夹辅周室。东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凡有不共王职者,汝勿赦宥。’--《左传》这是当年王室给予齐国的“无限开火权”,但触发条件并非看不顺眼,而必须是犯了错误的诸侯,那就是该死了。最大规模的站错队莫过于当年关中平王和携王的“二王并列”时期,朝贡周携王的关中附近小诸侯很多,但最后支持周平王的是郑、秦、卫和晋,等尘埃落定之时肯定是要秋后算账的。
因此给予晋国的河西地区“局部无限开火权”就是这个意思,天子可以将地皮给你,但需要你自己去拿,因而晋献公“灭国十七,服国十八”,多半就是当年不长眼的那群人。规矩四:有仇报仇,不必忌讳。齐桓公的仇人是谁?鲁国,那是竞争对手公子纠的保护国,甚至连管仲射出的那一箭的帐都只能算在鲁国身上了,于是抓着对方一顿狠揍。
晋文公漫长的流浪之路,他最大的恩人是宋国和楚国。宋襄公在泓水中箭后可谓奄奄一息,但他依然爬起来用诸侯之礼招待重耳一行,并赠送了二十辆马车。楚国也同样以国礼相待,并告知重耳,能帮助你的人唯有秦穆公。仇人是谁呢?曹国和郑国,听说重耳的肋骨长到了一起,曹国国君居然亲自跑到澡堂去偷窥,重耳落荒而逃;在郑国同样没人搭理,国君避而不见,被民众送了一把泥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