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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留学,国家公费留学生公派留学生具体是什么自考生可以成为国家公费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5-08 14:14:06 编辑:教育管理 手机版

1,国家公费留学生公派留学生具体是什么自考生可以成为国家公费

在公费留学中有国家公派,有地方和单位公派这两种形式。跟留学基金会签约,一定要履行跟国家留学基金委所签协议的承诺,这个具体的承诺就是如果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归国,就要把国家用于留学的经费全部返还,同时加上30%的违约金。 留学基金委将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派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详细情况将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上予以公布。凡符合选拔简章及相应项目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国家公费留学生公派留学生具体是什么自考生可以成为国家公费

2,公派留学和公费留学有区别么

公派是指你工作后受上级指示出国学习指定学科,或者是被指定留学归来后要去哪里工作,否则要支付违约金什么的。公费留学其实和赞助差不多,没有什么太多要求,通常会要求学成后要工作一段时间来支付学费。
费留学中有国家公派,有地方和单位公派这两种形式。跟留学基金会签约,一定要履行跟国家留学基金委所签协议的承诺,这个具体的承诺就是如果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归国,就要把国家用于留学的经费全部返还,同时加上30%的违约金。 留学基金委将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派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详细情况将在国家留学网上予以公布。凡符合选拔简章及相应项目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差不多

公派留学和公费留学有区别么

3,中国哪些大学有公派留学

南开大学和日本立命馆大学有合作他们就可以公费留学。北京也有很多大学。只要大学和那边有合作或友谊的就可以派遣公派留学,但是每年就那么几个名额。 公派留学,是国家给一些人才的“特别优待”,是我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根据我国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选拔优秀人才出国深造的一条重要途径,一般派往科技教育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   公派留学如何选拔?公派出国留学生是经过高校和政府部门层层选拔竞争后出炉的,要经过了严格考核。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开设的项目,由省教育厅向基金委递交申报材料,由国家基金委组织录取工作。   1、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   2、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2月20日—3月20日。   3、申请办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4、具体选拔办法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的规定执行。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在校优秀学生。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需交存保证金根据资助情况和方式不同,留学人员出国前要与基金委签定《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协议规定留学期限3个月以内(含)的留学人员免交保证金,留学期限3个月以上的留学人员,需交一定量的保证金。去往一类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的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交保证金2万元(须出示有效学生证明)。去往二类国家如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等国的在校研究生,交保证金2万元;在校本科生,交保证金1万元(须出示有效学生证明)。
北师大有去泰国的

中国哪些大学有公派留学

4,什么人可以申请国家公费留学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百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2、联合培养度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回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3、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197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应已具有学士学位,或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答入学通知书。仅限申请规定的专项硕士研究生项目,具体可参阅《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
以下几类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公费留学: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3、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197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应已具有学士学位,或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仅限申请规定的专项硕士研究生项目,具体可参阅《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

5,国家公派留学的具体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条件 (1)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思想品德优良,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突出,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业务条件 出国大学生应是高中毕业、成绩优秀的人员。出国研究生应是具有大学毕业及以上水平的成绩优秀的人员,并应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规定出国前参加实际工作的年限。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应是教学、科研、生产的业务骨干,具有大学毕业及以上水平,并在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及工矿企业等部门中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特殊优秀者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适当缩短),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或从事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年龄,应根据出国留学的不同种类确定,一般不得超过五十岁。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的短期(三至六个月)出国访问学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3)外语条件 各类出国留学人员都应掌握相应国家的语言文字,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外文阅读专业书刊,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经过短期培训即能用外语进行有关学科的学术交流。出国大学生和研究生的外语能力必须达到能听课的水平。 (4)身体条件 各类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出国留学的规定标准,经过省、市一级医院检查并得到健康合格证明书(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出国留学需要哪些手续 在国内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需要经过五个环节,即:取得国外学校录取材料→所在单位同意→省教育厅审核→公安部门申办护照→使、领馆申办签证→(出国准备) (一)、备好国外学校录取材料及其它相关材料(国外学校录取材料的翻译复制、办理去向国所需的公证件如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等、按使、领馆要求出具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材料)。 (二)、向所在单位申请并开始办理有关手续(在校生向所在学校办理学藉和交费等手续;在职人员向所在单位办理离职和经济关系等手续;无业人员向所在街道、人才中心等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三)、到省教育厅进行自费留学资格审核(带户口簿、身份证及国外学校入学通知书去省教育厅领购留学申请表、审核表和有关资料;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并备齐所有材料;将符合要求的表格和应备材料送交省教育厅候审;按规定时间凭身份证去省教育厅领取审核证明信)。 (四)、到市公安局申办护照(带户口簿、或身份证或所在单位同意出国函件,去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应私出境申请表》或《出境人员申请审查表》;填写有关表格并签章;去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递交有关表格并带齐jw109表、四张二寸黑白照片和有关材料的原件、翻译件、复印件;领取护照)。 (五)、去大使馆申办签证(按不同国家的具体要求备齐如护照、照片、入学通知书、经济担保书、学历证书、成绩单、个人履历书等材料)。 (六)、出国准备(换汇;购票;出境)。
你申请研究生么“?研究生的话需要g成绩的,商科就gmat,工科就gre。需要简历,推荐信,个人陈述。

6,国家公派留学生需具备哪些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45岁(高级访问学者55岁)以下,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确有必要出国培养的教学、科研、技术、管理人员,政审合格、外语达到国家选派留学人员的标准、身体健康的高校教职员工。
目前国家公派留学对象主要是博士和博士后两个层次。本科生只有一个赴古巴的政府协议项目。申请公派出国留学的条件: 1. 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少量硕士研究生。也就是说必须达到出国博士生的条件,首先拿到国外大学的博士入学通知书; 2. 专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重点资助领域”的要求: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3.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197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应已具有学士学位,或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仅限申请规定的专项硕士研究生项目,具体可参阅《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 4. 如果你是以下高校的学生,可以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湖南大学,东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经常去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网站: http://www.csc.edu.cn 看看,那里有最权威的信息。12 回答者: sdaupp
目前教育部公派留学对申请人的学历要求比较高,最低是本科起点.但现实是绝大部分审批的是研究生。专业集中在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人口与健康、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公共安全、国防、安全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等专业领域。申请和受理大多在211高校。 目前公派留学的现状是从2007年至2011年,教育部将每年从全国49所重点高校中选派5000名研究生(2008年的最新计划是6000名),有计划、成规模地到国外一流大学学习,国家将资助入选者在国外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和国际往返旅费。公派研究生出国前应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纳出国留学保证金。公派留学学成后应回国服务至少两年。 你可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网站,了解一下哪些学校的哪些专业的研究生获得选派的机会比较大,并充分利用时间,比照申请条件,不断地完善自己。其他的更细节的东西你也可以上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网站上看看。 公派留学人员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叫WSK。语种有英语(PETS-5)、法语(TNF)和德语(NTD)日语(NNS)和俄语(ТПРЯ),,考试含口语考试。我几年前就考了Pets-5但是是本科毕业又是学英语的,所以公派留学就别想了。至于考试难度应该比考研有过之而无不及。 成绩嘛,公派留学的原则是“专家评定,择优录取”,当然是越高越好。成绩单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左右,由考点转发给有关单位或个人。考试成绩对申请国家公派留学有效期为两年。 基本的情况就是这样,根据你自己的条件做个比照吧。
公派留学,是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根据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选拔优秀人才出国深造的一条重要途径,一般派往科技教育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 申请条件: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在校优秀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详见《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 5、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7,公派出国留学需要哪些条件

目前国家公派留学对象主要是博士和博士后两个层次。本科生只有一个赴古巴的政府协议项目。 申请公派出国留学的条件: 1. 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少量硕士研究生。也就是说必须达到出国博士生的条件,首先拿到国外大学的博士入学通知书; 2. 专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重点资助领域”的要求: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3.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197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应已具有学士学位,或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仅限申请规定的专项硕士研究生项目,具体可参阅《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 4. 如果你是以下高校的学生,可以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湖南大学,东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经常去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网站:http://www.csc.edu.cn 看看,那里有最权威的信息。
公派留学,是国家给一些人才的“特别优待”,是我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根据我国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选拔优秀人才出国深造的一条重要途径,一般派往科技教育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   公派留学如何选拔?公派出国留学生是经过高校和政府部门层层选拔竞争后出炉的,要经过了严格考核。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开设的项目,由省教育厅向基金委递交申报材料,由国家基金委组织录取工作。   1、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   2、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2月20日—3月20日。   3、申请办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4、具体选拔办法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的规定执行。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在校优秀学生。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需交存保证金根据资助情况和方式不同,留学人员出国前要与基金委签定《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协议规定留学期限3个月以内(含)的留学人员免交保证金,留学期限3个月以上的留学人员,需交一定量的保证金。去往一类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的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交保证金2万元(须出示有效学生证明)。去往二类国家如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等国的在校研究生,交保证金2万元;在校本科生,交保证金1万元(须出示有效学生证明)。
三个一流 一流的学生--指你 一流的学校--指你将要去的学校 一流的导师--你将来的导师
公派留学条件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者应为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注册在读学生。暂不受理无业人员、个体从业者及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须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外语水平须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标准,具体要求请见《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
对于想要出国留学的学生,可以把你这些GPA、专 业等信息输入到留学志愿参考系统中去,系统会自动从数据库中匹配出与你情况相似的同学案例, 看看他们成功申请了哪些院校和专业,这样子就可以看到你目前的水平能申请到什么层次的院校和 专业了,对自己进行精准的定位。

8,公费出国留学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选派计划 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加强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管理等方面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和年度选派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05年计划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7245名,其中:①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选派810人;②按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派424人;③按专项出国留学项目选派5099人;④按有关合作项目选派912人。 二、选派类别 1.高级研究学者 2.访问学者 3.博士后研究 4.研究生 具体选派类别、资助期限及资助方式等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确定。详细情况请查阅《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三、选派学科 为更紧密地配合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使国家公派留学的选派工作更具针对性,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重点资助七大学科、专业领域,即:通信与信息技术、农业高新技术、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材料科学与新材料、能源与环境、工程科学、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具体学科及专业请查询《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指南》。 同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鼓励并支持其它学科领域的人员申报国家留学基金。 四、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者应为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注册在读学生。暂不受理无业人员、个体从业者及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须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外语水平须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标准,具体要求请见《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 2.申请具体出国留学项目的,应符合有关出国留学项目规定的具体条件。 五、申请办法 凡符合本简章及有关出国留学项目规定申报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1.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按照“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由留学基金委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受理申请材料及对材料进行审核等事宜。各受理机构的地址及电话请上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申请者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2005年版); (2)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发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 (3)两份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学者出具并署名的推荐信(固定样式); (4)工作简历; (5)获奖证书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6)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7)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9)体检表原件; (10)有关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1)《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12)《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专家推荐信(附件2-1)》、 《专家推荐信(附件2-2)》、《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等请从国家留学网下载(所有表格均为WORD格式),并按规定填写(具体请见附件四《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申请者须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提交材料时,须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和评审费共计人民币500元/人。 自2005年1月5日起,各受理机构将具体提供有关咨询并受理申请。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2005年3月10日。 2.专项出国留学项目及有关合作项目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由各有关单位按项目要求统一组织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部分项目如高校基础课任课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俄罗斯艺术类项目等,留学基金委将委托有关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具体项目请查阅附件五《通过受理机构申请项目一览表》)。 其他项目由留学基金委按项目要求直接受理申请。部分项目的遴选事宜,留学基金委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并将遴选通知发至有关单位,在此之前暂不受理申请。具体申请办法请查阅《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六、评审、录取 1.通过受理机构申请的项目 (1)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内容包括: 申请者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表格填写是否工整;有关名称及代(类)码是否准确、规范等。 (2)受理机构将于2005年3月15日前将审核合格的材料统一寄(送)至留学基金委。 (3)根据“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留学基金委将按项目要求组织同行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4)留学基金委拟于2005年7月31日前通过 “国家留学网”、《神州学人》杂志和有关媒体公布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及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录取人员名单,并将有关录取材料(《录取通知书》、《出国留学资格证书》、《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及《出国留学人员须知》等)通过各受理机构转发被录取人员所在单位。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到2007年底有效。逾期未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其他项目的评审结果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录取通知亦同时寄送申请人所在单位。 2.由留学基金委直接受理的项目,评审、录取办法将根据项目要求另行安排。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站上公布并同时通知有关单位。 七、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 1.所有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派出的留学人员必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的义务。 2.被录取的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事宜。协议书明确规定接受资助者的有关权利和义务,包括不延长留学期限、按期回国及回国工作至少两年等规定内容。 3.为保证协议的签署和履行,留学人员应有二名具有经济偿还能力的经济担保人。 4.根据协议的要求, 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应按留学基金委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办理交存保证金事宜。保证金金额根据留学人员单位所在地区、留学人员的类别、留学期限和前往留学的国别确定,金额标准一至四万元不等。出国期限为三个月的留学人员免交保证金。 5.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并按规定履行义务,经留学基金委确认其有关材料后,其出国前所交存的保证金退还留学人员本人。 6.如留学人员不按协议规定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或违反协议中的其他约定,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向留学基金委偿还相应的出国留学费用并支付规定的违约金。对按规定须赔偿全部留学费用的人员,其出国前所交保证金不再退还本人;同时,本人或其经济担保人须另赔偿和支付全部资助费用的不足部分及违约金。如不按规定赔偿,本人或其经济担保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7.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其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 八、派出及管理 1.为保证被录取人员出国前外语水平达到规定的合格条件,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先向留学基金委提交外语合格证明和外方邀请信复印件,经留学基金委审核并出具同意派出的函件后,方可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2.被录取人员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和《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在外留学期间,应自觉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3.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派出后,其在国内原工作单位的工资、待遇等, 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九、其他 1.2005年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考试时间安排请查询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2005年1月下旬):http://www.neea.edu.cn,或国家留学网。 2.本简章由留学基金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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