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哪些地方开始实行新高考
2,江苏高考语文附加题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的2021年新高考实施以后还有
3,2021年高考是新高考吗
4,2021高考禁止复读是真的吗
新高考政策已经出来了,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说2021年高考禁止复读。根据对新高考政策的解读,部分省市规定公办学校不允许招收复读生,只是说新高考政策对于复读生不是很有利。
现在参加高考的人员,只有应届生——高三在读的学生,和往届生——已取得高中毕业证书。而往届学生是以社会考生的身份去参加高考。而且没有了复读生,不代表学生不能复读。新高考政策已经出来了,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说2021年高考禁止复读。根据对新高考政策的解读,部分省市规定公办学校不允许招收复读生,只是说新高考政策对于复读生不是很有利。
各省(市、区)的教育考试部门明确规定,高考复读生在参加高考和录取的过程中不得出现减分录取的情况。对待高考复读生的录取政策要和普通的应届毕业生一样,在对待少数民族高考复读生的政策上,同样存在加分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歧视高考复读生。
虽然高考复读生和普通的高考生没有明显的区别对待,但是在某校高校的录取政策中,也会有明确规定不招收高考复读生,这一点需要复读考生在填报志愿、选择院校时格外留心注意。比如一些军事类院校和部分高校的保送生在录取时,有明确规定不招收高考复读生。
5,2021年高考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6月7日;6月8日
2021年高考全国统考时间仍为6月7日、6月8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
教育部公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提到,2021年高考全国统考时间仍为6月7日、6月8日,烈士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等多类考生可享加分或优待。
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备案后发布。
按照规定,今年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试题实施外语“一年两考”的,第一次考试时间为1月8日,第二次考试时间为6月8日。自命题省份可自行安排除6月8日考试之外的另一次考试时间。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6,贵州省高考改革是2021年高考时执行新的33模式本人现在
7,2021年高考改革后选科是在高一还是高二
8,2021年高考录取具体时间是怎样的
全国各个省市区、各个批次的录取时间不一样,由各省区和录取高校统一安排。时间一般是7月15日前后(第一批)到8月底(专科)。目前,2021年部分省份的部分批次已经填报完毕,开始进入了投档录取流程。如北京市高招录取工作将于2021年7月6日至30日进行。
高考各批次的录取结果公布一般也是按照填报高考志愿时的顺序进行的,高考提前批次的录取结果是最先公布的,全国各个省市区、各个批次的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不一样,由各省区和录取高校统一安排。一般等提前批录取完后,从7月15日前后到8月底一直在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一批(一本)15日前后;
第二批(二本)20日前后;
第三批(三本)26日前后;
专科要到8个月中下旬才能发放通知书。
目前,2021年部分省份的部分批次已经填报完毕,开始进入了投档录取流程。
1、北京
录取时间安排:
北京市高招录取工作将于7月6日至30日进行,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根据安排,本科提前批录取时间为7月6日至14日。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时间为7月15日。
本科普通批录取时间为7月16日至21日。
考生填报专科志愿时间为7月21日至22日。
高职单招录取时间为7月23日至26日。
专科提前批录取时间为7月23日至27日。
专科普通批录取时间为7月28日至30日。
2、天津
录取时间安排:
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7月初至中旬进行投档录取,7月中旬公布录取结果。
征集志愿:
普通类本科批次A阶段及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征询余缺计划公布时间:7月下旬,志愿填报结束后即进行投档录取,7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普通类本科批次A阶段录取结束后即进行普通类本科批次B阶段投档录取,7月底公布录取结果。
普通类本科批次B阶段录取结束后即进行高职(专科)批次投档录取,8月上旬公布录取结果。
3、山西
录取时间安排:
提前录取的艺术类、体育类本科院校7月4日至14日录取。
第一批本科A类院校7月17日至20日录取。
第一批本科A1类院校7月20日至21日录取。
第一批本科B类院校7月22日至25日录取。
专科(高职)院校批次8月16日录取至26日结束。
4、四川
录取时间安排:
本科提前批录取时间:2021年7月9日
本科第一批录取时间:2021年7月21日
本科第二批录取时间:2021年7月31日
专科提前批录取时间:2021年8月10日
征集志愿:
本科提前批征集时间:2021年7月13日
本科第一批征集时间:2021年7月23日
本科第二批征集时间:2021年8月4日
专科提前批征集时间:2021年8月10日
9,2021高考新规有哪些
2021高考新规有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增强试题开放性灵活性、优化校考内容和形式、部分领域扩大招生规模、贫困县脱贫后仍享专项计划、严查以设置奖金方式抢生源、高考分数不提供给中学、填报发挥中学主渠道作用、高校中学要加强衔接、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
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规定明确表示,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有以上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此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
命题:增强试题开放性灵活性
2021年高考命题要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查和引导。要优化情境设计,增强试题开放性、灵活性,充分发挥高考命题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引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各地要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和考务工作的激励机制,提升国家教育考试队伍能力和水平。
强基计划:优化校考内容和形式
今年,各试点高校仍深入实施强基计划。教育部要求,各试点高校完善招生程序和办法,提高人才选拔的科学性;要优化高校考核的内容和形式,充分运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考查思想品德、专业兴趣、科研志向以及吃苦耐劳的精神等,着力选拔“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生;加强与中学的衔接沟通,帮助学生了解强基计划专业的优势、培养模式和发展前景,引导适合的学生报考;要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为学生设置多学科交叉培养的课程体系,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能力。
高职:部分领域扩大招生规模
各地各校要将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职招生的主渠道;统筹安排高职分类招考计划,重点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倾斜;逐步取消中职本科贯通招生,适当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中高职贯通招生规模。
名额:贫困县脱贫后仍享专项计划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计划,不得随意更改招生计划;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继续将招生计划增量向中西部地区和考生大省倾斜。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严格控制属地招生计划比例,合理确定分省招生名额。
招生:严查以设置奖金方式抢生源
教育部要求,要全面加强规范管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要加强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招考管理,严格相关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审核查验,严格高校专业考试组织,严格考评人员管理,严格考生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要求。加强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管理,不得随意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各地要开展招生秩序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宣传、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违规承诺录取等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对违规承诺争抢生源的高校和工作人员,要追究相关责任。
成绩:高考分数不提供给中学
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此外,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严禁各地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志愿:填报发挥中学主渠道作用
加强志愿填报指导。各地各校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参考信息和咨询指导。要充分发挥中学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高三年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政策培训,增强志愿填报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志愿填报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虚假宣传、违规开展志愿填报指导的经营机构进行严肃查处。
改革:高校中学要加强衔接
教育部要求,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要全力做好新高考落地的各项工作,精心制定命题、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要进一步总结完善试点经验,不断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高校要加强与中学人才培养衔接,进一步优化选考科目要求,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向社会公布,逐步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
防疫: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
教育部要求,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高考组织工作机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进一步细化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强化命题制卷、考点考场、评卷等场所防疫举措,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考生和考务人员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按要求为每个考点配备防疫副主考,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离设施,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认真落实入场体温检测、考场全面消毒、通风、保持间距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