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管理 > 问答 > 管理知识 > 营改增前已计提的营业税怎么处理,201651开始的营改增之前的税怎么报

营改增前已计提的营业税怎么处理,201651开始的营改增之前的税怎么报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14 11:29:00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201651开始的营改增之前的税怎么

9月份报的是8月份的税,所以按以前的程序 营改增下一个征期(即10月份)才营改增的报国税
2016年5月1日以前已开工的按旧法执行,5月1号以后开工的或者中标的按税改以后的执行。

201651开始的营改增之前的税怎么报

2,以前年度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计入了已交税款如何

以前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计入已交税款,账务调整如下:1、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2、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上年度审计,难道事务所没有提出异议么?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已交税金等年终审计的时候听事务所调账就OK了。不值得烦太多。或者直接做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已交税金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以前年度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计入了已交税款如何调

3,营改增前预缴的营业税现在开具发票增值税申报表怎么填

原来的销售填在无票销售,开票后在同行次冲减。
楼上朋友的办法可能不可行,预交营业税给了地税,现在开票是国税,预交部分没有转移到国税局的国库帐户,要和国税局咨询,是否可以转移,如果不能转移就要向地税局申请退税,国税按章纳税,能转移的就按楼上朋友办法填写。
要多做一张凭证,把红字的做个反向的销售。10000的发票,1700的税借:其他应收款 117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销项) 1700摘要 退回发票的理由

营改增前预缴的营业税现在开具发票增值税申报表怎么填

4,营改增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怎样开发票和报税

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的纳税人,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对于房地产企业在时间上的规定有所放宽。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条规定并无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间限制。
搜一下:营改增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怎样开发票和报税

5,营改增 营业税收入如何还原为不含税增值税收入

一、计税销售额的计算《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上述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指不含税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一)一般纳税人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对应征税应税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即:一般纳税人不含税销售收入=含税销售收入/(1+增值税税率);(二)小规模纳税人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征收率)即: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销售收入=含税销售收入/(1+3%);( 三)营改增企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11%。
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1+3%);一般纳税人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1+增值税税率);营改增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11%。
1. 开 吧?

6,营改增之前的预收款营改增后结转收入如何缴税

先将预收账款的工程款转收入时计提营业税及对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调账成未计提营业税等,再按以下规定方法的处理。营改增前已确认收入,但因未产生营业税纳税义务而未计提营业税,营改增后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账务调整《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第二条第(二)项第3款规定:“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已确认收入,但因未产生营业税纳税义务而未计提营业税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企业应在确认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同时冲减当期收入”。同时,《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第一条第(八一)项规定:“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基于以上规定,建筑企业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已经确认收入,但因未发生营业税纳税义务为未计提营业税,营改增后(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时的账务调整如下:1、 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账务调整。借: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营改增前确定的主营业务收入÷ (1+11%)] ×11%;2、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账务调整。借: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营改增前确定的主营业务收入;÷(1+3%)] ×3%。
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可以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营改增之后,我们开的所有票都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吗?—— 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可以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能开之前的 普通服务业发票了吗?——是的。但是有个过渡期的。在过渡期之内,还是可以开具普通服务业发票的,具体咨询当地税务局。 2,客户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话,那我们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他能抵税吗?——不可以。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 3,我们能自己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小规模纳税人的不能。 如果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税率多少,客户收到能抵多税?——服务业6%,交通运输业11%

7,物业行业营改增前多缴纳的营业税如何进行处理

1、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物业管理企业收到预收账款时不产生纳税义务,但因为贵公司收到预收款时全额开具了发票,故全额计算缴纳了营业税。因此我们认为原账上应交税费的借方余额可以比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规定申请原主管税务机关退还提前缴纳的营业税。如果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退还的营业税,则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如果主管税务机关裁定不予退还,则逐期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2、后续收到物业费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当在收款时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之后按照权责发生制分期确认营业收入。收款时的账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收账款3、物业企业一般纳税人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至二十三条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该办法第三十四条和三十五条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二十二条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第二十三条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十三)试点前发生的业务。1.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2.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3.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第二条第(二)项第3点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已确认收入,此后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账务处理。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已确认收入,但因未产生营业税纳税义务而未计提营业税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企业应在确认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同时冲减当期收入;已经计提营业税且未缴纳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并根据调整后的收入计算确定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的金额,同时冲减收入。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计提但是最终未发生纳税义务而未缴纳的营业税,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并根据调整后的收入计算确定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的金额,同时冲减收入。
文章TAG:营改增前已计提的营业税怎么处理营改增计提营业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