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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减免税额怎么算,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 可以减免多少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28 03:12:54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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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 可以减免多少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假设你利润为X,当然前提是X小于10万 不减免的话,你所得税额为0.25A 现在减免,计算为0.5*A*0.2=0.1A,减免了(0.25-0.1)*A=0.15A 也即减免了6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 可以减免多少

2,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收入超过3万少于10万的小微企业免税额税率是

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1、月收入小于3万,季度小于9万的免征增值税; 2、年所得额小于20万的,税率20%,所得额减半计算。 注: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12月31日年所得额20到30万的也按上述规定。
新优惠政策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以下的,按应纳税所得额的50%,税率20%计征企业所得税。

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收入超过3万少于10万的小微企业免税额税率是

3,小微企业减免所得税

关于小微企业减免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以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表中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是25%,所以在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时,减免税额是按应纳税所得额*15%计算的。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季度计提的时候应该已经做过账了,下个月缴纳的时候记账,你这个季度不用交所得税,不用做账,数据是之前季度的数据之前缴纳所得税的分录如下:计提所得税的分录:借:所得税 1336.11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1336.11缴纳所得税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70.64 贷:银行存款 670.64借:应交税费--减免税 801.66贷:本年利润(3.6.9月份)/未分配利润(12月份) 801.66

小微企业减免所得税

4,小微企业两万以下免征增值税 那么附加税费怎样计算和缴纳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按照实际交纳的增值税计算交纳的。增值税免征了,附加税费也应该不计算缴纳。一.交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月收入2万元以下)企业如下账务处理:收入实现时,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月底汇总:借:应交税金—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免税收入二.交营业税的小微企业(月收入2万元以下)如下帐务处理:月底计提税费时,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营业外收入—免税收入与增值税\营业税相关的附加税费,先按规定计提,然后再转入营业外收入。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按照实际交纳的增值税计算交纳的。增值税免征了,附加税费也应该不计算缴纳。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按照实际交纳的增值税计算交纳的。增值税免征了,附加税费也应该不计算缴纳。
增值税减免部分税款,转入营业外收入,除了增值税,小微企业免征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不再作相关会计处理,不需要再做会计上处理。可以参考财政部《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4号)

5,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怎么计算

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表中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是25%,所以在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时,减免税额是按应纳税所得额*15%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是指国家运用税收经济杠杆,为鼓励和扶持企业或某些特殊行业的发展而采取的一项灵活调节措施。企业所得税条例原则规定了两项减免税优惠,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免税;二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减税免税的企业,依照规定执行。对税制改革以前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属于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的,经国务院同意,可以继续执行。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以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表中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是25%,所以在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时,减免税额是按应纳税所得额*15%计算的。

6,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怎么计算

通俗的讲就是应纳税所得额不超100万的部分,实际征收率为5%;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实际征收率为1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等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不论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都可以享受。但小微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从事行业为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300人;资产总额不超5000万元。
根据《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2015年34号)第一条: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综上所述,根据调节之后的应纳税所得额*25%-应纳税所得额*15%,即可计算出减半征收的税额。国家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税收扶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纳入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2、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3、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更多运用间接方式扶持小微企业;4、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这将对小微企业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将直接缓解这类企业生存难的状况。

7,小型微利企业的减免所得税额是怎么计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财税[2009]33号文《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对扶持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政策作了明确。 一、文件出台背景 我国中小企业覆盖面广,占企业总量比重大,在扩大就业渠道、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促进市场繁荣等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遭受了严重影响,许多企业甚至难以为继。今年9月份,国务院发布了国发[2009]36号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扶持中小企业的若干政策,其中要求落实和完善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发[2009]36号文,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财税[2009]33号文。 二、文件基本精神 (一)具体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政策在企业所得税法中已明确,因此,财税[2009]33号文的意义,在于根据国发[2009]36号文要求,明确了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优惠期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这里我们应注意在纳税申报时正确体现该政策: 1、所得税预缴时,根据国税函[2008]44号文,据实预缴时的“应纳所得税额”应按会计核算中的“利润总额”计算,不作纳税调整,也就是说,无论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是否会低于3万元,在预缴所得税时都不得减计应纳税所得额,减计所得额应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反映。当然,根据国税函[2008]251号文《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预缴所得税的,如上年度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本年度仍按20%的税率预缴所得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再根据企业当年有关指标,核实企业当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如不符合,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补缴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的减免所得税额。 2、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减计的50%所得应填入所得税申报表主表第15行“纳税调整减少额”中的“减、免税项目所得”,并填写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中第四项“减免所得额合计”;而由于所得税申报表主表上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时的税率是25%,25%与20%之间5%减免所得税额则应填写在主表第28行“减免所得额”中,并填写附表五中第五项“减免税合计”中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二)文件适用对象 文件第二条规定,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根据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可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此后,有关文件对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的有关指标作了进一步解释:根据国税函[2008]251号文,“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根据财税[2009]69号文《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申报表上,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仍按25%税率计算填入应交税金栏,将其中的5%填入减免税金.
文章TAG:小微企业减免税额怎么算小微企业企业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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