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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冲红字发票吗,增值税发票怎么冲红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14 13:04:09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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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发票怎么冲红

原发票全联退回且到税务局开出红字发票申请单,依据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红字发票。过了认证期限的发票不允许开具红字发票。只能交税。
发票冲红:打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负数---把要冲红的发票代码和号码写上---开出的票就是负数了---再以正确价格开票
还是要索要原发票,然后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再重新开具正确发票寄给武汉,让人家抵扣.

增值税发票怎么冲红

2,增值税专用发票冲红流程及操作方法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购买方未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二)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在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四)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电子专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冲销流程:1、进入开票软件—发票管理—信息表2、选择3、根据企业的要求进行填写信息表,如图4、点击下一步,然后确定。5、检查信息表数据,然后点打印。6、在跳出的打印窗口中选择不打印机7、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8、点击选择信息表,再点击上传9、审核通过以后,就可以填开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冲红。10、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方法:点击开票软件—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11、点击红字选择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12、 选择对应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发票自动生成,点打印即可开具红字发票。二、增值税普通发票红字冲销流程:1、 打开开票软件—发票管理—发票填开—普通发票2、点击红字输入对应的正数发票代码和号码,即可填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冲红流程及操作方法

3,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还能开红字发票冲红吗

你好,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还可以开红字发票冲红!相关法律:国税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还能开红字发票冲红吗

4,该怎么样冲红专用发票

1、这份发票,如果购货方已经认证,则需对方出具红字发票申请单,由其税务机关审批后,退回你方开具红字发票。 2、如果对方未认证,由对方或者你方出具红字发票申请单,经己方税务机关审批后,可开具红字发票。 3、2008年10月份防伪税控系统全面升级,升级后的系统,增加了红字发票申请单程序。如果你们的系统已升级,则需在税控系统中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然后到税务机关进行审批;如果系统还没有升级,则需手工填写申请单,经税务机关审批,方可开具红字发票。

5,当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能冲红字发票吗

如果要开具红字发票的话,是需要购货方在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用表了的,销售方根据信息表编号来开具红字发票。登录税控发票开票软件;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填开;购买方申请----选择已抵扣或未抵扣----确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用表----输入销售方名称、税号、货物名称----打印;打印完成后选择上传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等信息表编号出现后再拿给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即可。
1、要看具体是什么原因需要冲红的。      2、折让、退货的,发票应先认证;开具有误对方拒收以及无法认证等原因需冲红的,应在180天的认证期限内;销售方发现开具有误尚未交给对方的,应在发票开具的次月内。。。      3、详细请参阅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两个文件。

6,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票如何开红字发票吗

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发票后,如果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一、报送的材料代开发票作废报送资料如下:(一)已开具发票各联次;(二)作废原因的书面证明材料;(三)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的报送条件为经办人发生变更时提供二、办理流程(一)纳税人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废代开发票。1.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如已跨月,则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负数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未跨月,在收回全部联次后,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直接按作废处理:A.代开岗位未抄税;B.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2.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二)纳税人报送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三)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首先确定一件事情,如果是对方已经做了抵扣,那么需要对方在他们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红字发票通知书交付给你,然后你带上通知书及开票时对应的完税证及错误发票到税务机关开具红字发票。第二个情况就是对方没有做抵扣,那么你请购买方出具一个增值税发票拒收证明,盖他们单位的公章,还有完税证,及错误的发票到代开税务机关就行了。剩下的都是税务局的操作了,他们通过开票系统开红字发票申请单,防伪税控系统开通知单,然后开红字发票。
可以开红冲销的。

7,增值税发票怎么开红字发票审核通过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三、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四、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 的规定,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8,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开红票

红字发票申请单开具操作  1、进入开票软件后后点击“发票管理”,在屏幕最上面一行菜单栏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填开”。  2、如是销方,请选择二、销售方申请,理由根据情况来选择:因开票有误购买发拒收的:指的是您的发票已交给过购方,购方退回来的(同时让购买方出具购方证明);因开票有误尚未交付的:指的是您自己发现此发票开错了等原因,还没有交给购方的情况。  如是购方,请选择一、购买方申请,如选择已抵扣,发票代码和号码不需要再填,直接点确定即可;如选择未抵扣,再选择相应的原因。  3、根据实际情况开具,并在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输入联系电话和申请理由。  4、将该申请单打印出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司公章。  5、 将电子申请单导出至U盘根目录:操作方法(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导出,月份选择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的月份,选中要导出的申请单,点上方的“导出”按钮,根据提示并选择U盘的路径。  6、将已盖公章的两份纸质申请单、存放电子申请单的U盘及相关资料(具体咨询所属税务局)带至所属税局审批。  7、如审批通过,拿到税务局开出的红字发票通知单后即可开负数发票(具体操作如下):  开具负数发票的操作  进入开票软件后,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调出一张空白发票,在票面点击“负数”按钮,选择“直接开具”,输入两遍16位的通知单号(在通知单的右上角),按照通知单的实际情况输入对应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号码(若通知单上没有则不需要输入),点击“下一步”弹出相应提示,核对信息无误点击“确定”后即可到票面上,再次检查无误即可打印发票。
因为你已经跨月,不满足作废专用发票的条件,必须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才能相应冲账哦。开红字发票之前必须获得税局的《开具通知单》才能开,这个《开具通知单》某些情况下是购货人去税局申请,有些情况下是销售者去税局申请,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发生销货退回,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开具通知单》(2)如果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开具通知单》。收到《开具通知单》开红字发票后,作原分录的相反分录即可。防伪税控系统自动冲回原销项税,不存在什么申请退税的问题。

9,增值税发票怎么红冲

增值税发票只有在隔月的情况下才可以采取红冲的方式,具体说明如下: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一、普通发票跨月红冲步骤:带上要红冲的纸质普通发票,到所属税局填写普通发票红字报备单,然后回去防伪开票软件中直接开具负数的普通发票即可。二、专用发票跨月红冲步骤:1、发票没认证。销方申请,因开票有误尚未交付或者因开票有误对方拒收(这个情况,一般购方会有拒收证明),先在防伪开票中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两张盖上公章,带上打印好的申请单和要红冲的纸质专票去所属税局,领取红字发票通知单,然后回去防伪开票软件中开具负数的专用发票。 2、发票已认证。购方申请,先在防伪开票中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同样打印两张盖上公章,带上打印好的申请单和要红冲的纸质专票去所属税局,领取红字发票通知单,将通知单交给销方,由销方在防伪开票软件中开具负数的专用发票即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一、普通发票跨月冲红步骤: 带上要冲红的纸质普通发票,到所属税局填写普通发票红字报备单,然后回去防伪开票软件中直接开具负数的普通发票即可!二、专用发票跨月冲红步骤:1.发票没认证。 销方申请, 因开票有误尚未交付或者因开票有误对方拒收(这个情况,一般购方会有拒收证明), 先在防伪开票中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两张盖上公章,带上打印好的申请单和要冲红的纸质专票去所属税局, 领取红字发票通知单,然后回去防伪开票软件中开具负数的专用发票! 2.发票已认证。 购方申请, 先在防伪开票中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同样打印两张盖上公章,带上打印好的申请单和要冲红的纸质专票去所属税局, 领取红字发票通知单,将通知单交给销方,由销方在防伪开票软件中开具负数的专用发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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