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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怎么填,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如何填写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09 21:49:07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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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如何填写

扣缴义务人在主管征收分局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主管征收分局(所)报关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其... 根据经营收入和所得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4、纳税人按政策或经批准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

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如何填写

2,代扣增值税在增值税申报表里如何填报填在哪里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要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代扣代缴增值税时,应填报《增值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报告表》可以向国税取用,也可以当地国税网下载。

代扣增值税在增值税申报表里如何填报填在哪里

3,关于申报增值税申报表有一栏代扣代缴通用缴款书

咨询专管员吧你都交税了,只是申报不完美如果专管员觉得要紧,会给你撤销,通知你收回执,你补申报就是
填当期固定资产进项中属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部分。固定资产抵扣进项凭证有两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关于申报增值税申报表有一栏代扣代缴通用缴款书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必须同时附列《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等三个附表。 00:00 / 01:0770% 快捷键说明 空格: 播放 / 暂停Esc: 退出全屏 ↑: 音量提高10% ↓: 音量降低10% →: 单次快进5秒 ←: 单次快退5秒按住此处可拖拽 不再出现 可在播放器设置中重新打开小窗播放快捷键说明

5,您好请问下营改增后代扣代缴增值税如何缴纳填什么表还是怎样

依据增值税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付款方)为扣缴义务人。对于代扣代缴部分的税款,由扣缴义务人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38栏次,依据条例第18条填列申报。
在国税代扣代缴,需要填写申报表,国税相关人员在代扣代缴申报上签字后去窗口缴税即可。无需纳税申报。我现在也在办这事,但国税的人说让我在网上找代扣代缴申报表格式,我也找不到
支付镜外佣金,应该是代扣代缴营业税。在地税申报的,服务业,税率为5%,同时申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的方式:由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填写即可,且纳税申报表应当报送税务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第二十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7,小规模纳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款申报单如何填写

小规模纳税人税务局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到国税代开,代开时要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至于申请表和确认证明按照上面的要求填写,主要是申报单,上面是购货单位和销货单位的名称、税号、地址、开户行、账号、电话,货物和应税劳务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征收率、税额等,你一一填写清楚就可以了。记住,还要对方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复印件,自己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正人家需要什么你给提供就是了。
不用吧,你赶紧申请领购手工的普通发票开给人家就行了!
每个税局的具体内容不一样,但,必须要有的就是你公司的税务登记号,公司名称,地址,开户银行,以及收发票公司的税务登记号,公司名称,地址,开户银行。你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去找你的专管员询问,他又义务辅导你的。 补充一下,如果你开发票同样是个小规模纳税人的话,是不能开专票的,只能自己买了普票来开给对方。

8,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怎么填

基础信息填写说明: 1、“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预缴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为未办理过税务登记证的非企业性单位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4、“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错”;5、“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不需要填写。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写;6、“项目名称”:填写建筑服务或者房地产项目的名称。出租不动产业务不需要填写;7、“项目地址”:填写建筑服务项目、房地产项目或出租不动产的具体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9,增值税申报表如何填写是每个月填的那种最好清楚点的有附图操

首先,增值税纳税申报的调整事项  1.《通知》修订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办法。由于增值税转型后允许抵扣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纳税申报期限相应调整。一般纳税人从事机动车(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和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必须使用税控系统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2009年4月1日起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通知》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3〕53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调整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废止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三)、(表四)》;删除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中的“及购进废旧物资普通发票”;将第六条调整为“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2.《通知》调整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由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已经修订,涉及纳税申报的条款相应发生变化,纳税申报期限也相应延长至15日内。因此,《通知》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表头说明调整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3.由于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原纳税申报表上的“本月数”提法不够明确,容易引发歧义,并且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再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因此,《通知》将《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的“本月数”调整为“本期数”;第4栏调整为“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第5栏调整为“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不再填写。  其次,增值税纳税申报应注意事项  由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生效时间是2009年1月1日,纳税人2009年1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应该是2009年2月1日至2月15日,而在2009年1月1日至1月10日期间办理的纳税申报对应的是2008年12月份应纳增值税,因此,《通知》明确纳税人在2009年1月征期仍使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调整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自2009年2月1日启用。  1.表头说明相关内容的调整。《通知》明确,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表头说明调整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于次月1日至15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2.申报表附列资料多项内容不再填写。如:《表一》第2、9栏“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表二》自2009年5月1日起第7、30栏“废旧物资发票”、第9栏“6%征收率”及第10栏“4%征收率”、第32栏“6%征收率”及第33栏“4%征收率”等,都不必再填写。  3.申报表附列资料多个项目名称调整。《表二》第5、28栏项目名称调整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第6、29栏项目名称调整为“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第5、28栏项目名称调整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其中辅导期纳税人第8栏,填写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核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的份数、金额、税额。辅导期纳税人第31栏,填写本月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数据。第11栏项目名称调整为“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其中“税额”栏填写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开具的《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第8、31栏项目名称调整为“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第15栏项目名称调整为“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用”,填写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转出的进项税额。  4.增加“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比对内容。《表二》第21栏增加为“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中“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税额。  5.《表二》六处填表说明进行了重大修改。其中:①填表说明第四条第3款“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调整填写为“前期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情况……”,该项应与第23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加第24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减第25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后的所得数据相等;②第六条第二款“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均进行了重大修改,而第六条第四款调整为“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并详细说明;③第七条中“代扣代缴税额”项指标的填写依据,调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6.调整后的新表数量和启用时间。调整后的新表包括5个,即《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同时,由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生效时间是2009年1月1日,纳税人2009年1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应该是2009年2月1日至2月15日,而2009年1月1日-10日期间办理的纳税申报对应的是2008年12月份应纳的增值税额。因此,《通知》明确,纳税人在2009年1月征期仍使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调整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自2009年2月1日起采用。与之相适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4号)明确,2009年1月征期仍使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票表比对规定,调整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票表比对规定自2009年2月1日起执行。  7.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有最新政策规定。《通知》明确,《表二》所称的“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均包括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8.“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被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4号)对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辅导期纳税人纳税申报时有关“一窗式”票表比对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该通知规定,从2009年2月1日起,《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抵扣清单》停止报送;自2009年5月1日起《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停止报送等。  表格太大了,还不清楚,你去百度文库下载吧,我都上传到百度文库了。
预缴了增值税,填到申报表上的第28行。 一般纳税人当月认证上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反映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第28行的“分次预缴税额”一栏。 如果上期申报时有形成的有未使用完的预缴税款,在下期申报时税务申报系统会自动提示,受理纳税申报税务人员会在系统内进行手工抵缴的。

10,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怎么填

基础信息填写说明: 1、“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预缴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为未办理过税务登记证的非企业性单位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4、“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错”;5、“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不需要填写。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写;6、“项目名称”:填写建筑服务或者房地产项目的名称。出租不动产业务不需要填写;7、“项目地址”:填写建筑服务项目、房地产项目或出租不动产的具体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11,增值税怎么交

法律分析:增值税缴纳的具体流程,1、纳税义务人在法定期限内申报纳税,例如,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2、税务机关审查提交材料;3、扣费,并通知缴税人。找法网文章详情问律师 增值税是如何交纳的1、准备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2、准备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3、整理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4、报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5、申报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6、统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7、办理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8、保存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第二十三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 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1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要怎样填写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要求: 1、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应纳增值税的所属纳税期,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年、月、日。 3、纳税人登记号,按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国税机关规定的登记号填写。 4、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5、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的姓名。 6、营业地址,填写纳税人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7、开户银行及帐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及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8、经济性质,按纳税人税务登记上所认定的经济性质填写。 9、经济类型,按制造业、采掘业、电力、煤气、供水及商业分别填写。 10、“本期销项税额”中的有关栏次,按下列要求填写: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按“货物、应税劳务、视同销售”分别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分类口径及不同的适用税率分别填写对一些生产、经营品种较多的企业,如果一张申报表货物名称填写不下的,可以按不同的税率汇总名称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汇总填报申报表的,必须附有销货方填开的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列“货物”清单 (2)应税销售额,填写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如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不作销售而按税法应征税的价外费用,也应填入“应税销售额”中。 (3)“应税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均不包括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适用税率,按所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填写本期进项税额,填写申报期当月的实际发生额。其有关栏次按下列要求填写: (1)本期发生额,应根据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以及准予计算抵扣的货物和劳务分别填写。17%税率及13%税率项目,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专用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款,及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写。“免税农产品”,依照采购免税农产品的买价,依10%的抵扣率计算填写。 运输费用,按照购进货物或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金额,依10%的抵扣率计算填写。 废旧物资,填报的范围仅指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纳税人,按照收购金额依10%的抵扣率计算填写。 6%征收率,按照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按6%注明的税款填写。 2)“本期发生额”栏中各项目的填写口径,指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准予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税法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填入本栏中的有关项目。如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对购进时无法确定用途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本纳税期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如免税货物(或免税劳务)的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进项税额等,可填入本栏。 (3)“免税货物用”、“非应税项目用”、“非常损失”、“简易办法征税货物用”合计数与会计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本月合计数一致。填写口 径同“本期发生额”栏的填写。如在购进时直接用于免税项目、未填入“本期发生额”栏的进项税额,不需再填入“免税货物用”栏。非应税项目用,包括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常损失,包括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以及其他原因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②不易划分进项税额的,按照规定的方法计算分摊填写。即: 不得抵当月全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 扣的进=部进项×敁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 项税额税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③“抵扣税额”,为“本期发生额”减去“免税货物用”、“非应税项目用”、“非常损失”、“简易办法征税货物用”的余额。 13、“期初进项税额”的有关栏次 14、本表“税款计算”中的有关栏次,按下列方法填写: 销项税额合计本月数,填写“本期销项税额”中“税额”的合计数;累计数为本年初至本申报期“本期销项税额”中“税额”的合计数的累计。 (2)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填写“本期进项税额”中“抵扣税额”合计数加上“期初进项税额”中“抵扣税额”本月数之和;累计数为本年初至本申报期的“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的累计。 3)上期留抵税额,填写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留抵税额”累计数。该项只填写本月数,不填写累计数。 (4)“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累计数,分别等于“抵扣税额合计”与“上期留抵税额”本月数、累计数的合计数。 (5)“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最高不得超过“销项税额合计”数额。即:“应抵扣税额合计”小于“销项税额合计”数额时,“实际抵扣税额”填写“应抵扣税额合计”数额;“应抵扣税额合计”大于“销项税额合计”数额时,“实际抵扣税额”填写“销项税额合计”数额;累计数为本年初至本申报期的“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的累计。 6)应纳税额本月数,填写“销项税额合计”本月数减去“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的差额;累计数为“销项税额合计”累计数减去“实际抵扣税额”累计数的差额。 (7)代扣代缴税额,填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扣缴的增值税。本月数为本申报期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累计数为本年初至本申报期代扣代缴的增值税的累计。 8)“应纳税额合计”本月数、累计数,分别为“应纳税额”与“代扣代缴税额”本月数、累计数之和。 (9)“已交纳税额”的本月数,为纳税人在本申报期内预缴的税款;累计数为当年初至本申报期内实际交纳的税款。 (10)“应补(退)税额”本月数、累计数,为“应纳税额合计”减去“已交纳税额”本月数、累计数的差额,如果差额为负数的在数字前用“-”号表示。 (11)“留抵税额”本月数、累计数,为“应抵扣税额合计”减去“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累计数的差额。 (12)截止上期累计欠税额,只填写累计数,不填写本月数。 (13)本期已清理欠税,只填写本月数,不填写累计数。 15、“授权人签字”与“声明人签字”的填写: (1)未授权代理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声明人签字”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人签字”处空白不填。 (2)授权代理人进行纳税申报的,“授权人签字”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声明人签字”由代理申报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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