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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监狱有多少犯人,辽宁凌源监狱两名脱逃罪犯被判无期徒刑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5-01 15:49:43 编辑:管理知识 手机版

2014年在监狱里因殴打狱友,犯故意伤害罪,是执行无期徒刑,当年6月,他就转到了凌源第三监狱。相反,如果是在监狱,在押服刑的犯人,如果偷了警察,预警的钥匙,衣服和证件,走出监狱,并非不可能。限于当时资金、技术条件,只能把罪犯劳动改造的主要项目基本规划在农田,水利,矿山,公路,铁路,手工和副业等能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方面,特别是很多偏僻荒湖沼泽地带,老百姓少,可以围湖造田,更方便对犯人的集中控管,于是国家就根据各省实际情况,把大的整块的这类地方专门划拨用于建设劳改队,有的地方土地面积太大,押犯人数比较多,为方便业务管理和就近集中直接调度,就成立了劳改分局或农场管理局,这个机构大多行政上和省劳改局平级(现在几乎都称为监狱管理分局,级别差不多都是副厅级),但业务上仍然受省局领导,凌源地属辽宁省朝阳市与河北、内蒙三省交界,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设立监狱建设成本低,而且犯人难以逃出去,正是当初国家监狱布局指导思想的具体运用。

凌源为什么那么多监狱?

凌源为什么那么多监狱

谢谢邀请。其实这个问题和新中国的监狱发展历史是密切相关的。想详细了解的朋友可以百度中国监狱史。简单的介绍一下,就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地广人稀,百废待兴。面对日伪战犯、国民党战犯和旧监狱遗留下来的社会残渣,1951年5月,根据党中央指示,召开了对中国监狱历史产生深远影响的第三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会议专门研究了组织全国犯人参加劳动改造的问题,得到了毛主席的亲自批示。

限于当时资金、技术条件,只能把罪犯劳动改造的主要项目基本规划在农田,水利,矿山,公路,铁路,手工和副业等能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方面,特别是很多偏僻荒湖沼泽地带,老百姓少,可以围湖造田,更方便对犯人的集中控管,于是国家就根据各省实际情况,把大的整块的这类地方专门划拨用于建设劳改队,有的地方土地面积太大,押犯人数比较多,为方便业务管理和就近集中直接调度,就成立了劳改分局或农场管理局,这个机构大多行政上和省劳改局平级(现在几乎都称为监狱管理分局,级别差不多都是副厅级),但业务上仍然受省局领导,凌源地属辽宁省朝阳市与河北、内蒙三省交界,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设立监狱建设成本低,而且犯人难以逃出去,正是当初国家监狱布局指导思想的具体运用。

如何评价凌源监狱犯人连续三次越狱一事?

如何评价凌源监狱犯人连续三次越狱一事

1.这次逃狱的是凌源第三监狱王磊和张贵林,逃了三次的,是张贵林。2.他最开始是 2001 年因抢劫罪被判七年,刑满释放后,又于 2009 年又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之后两次越狱,分别被判处脱逃罪,数罪并罚,依然执行无期徒刑。2014年在监狱里因殴打狱友,犯故意伤害罪,还是执行无期徒刑,当年 6 月,他就转到了凌源第三监狱。

从辽宁省凌源第三监狱逃跑的两个人是怎么跑出来的?对此事件你怎么看?

从辽宁省凌源第三监狱逃跑的两个人是怎么跑出来的对此事件你怎么看

据网上所提供的消息得知两名罪犯加上这次,已有三次越狱的体验了。他俩一而再再而三的得逞,监狱管理部门就没有好好反思一下吗?像这样的重地,关卡重重,犯人是如何得逞的?有一点很让人费解,逃犯是在哪里得到门禁卡以及警服的?是监狱内部人员和逃犯串通好的还是工作人员失职所造成的?监狱里面没有视频监控吗?调出来看一下,不就还原了现场。

如何看待黑龙江看守所一在押人员逃脱,律师被质疑会见嫌疑人时协助其逃脱一事?

此事件颇为蹊跷。最开始引发关注,是因为一份黑龙江警方给吉林生警方的协查函,黑龙江大庆一位在押人员逃离看守所,黑龙江省警方向吉林省警方请求帮忙拦截。其中就提到了,该在逃人员是在与律师会见过程中,与律师伙同一起逃狱。根据黑龙江警方的协查通报,律师杨马强和在押人员刘文忠乘坐黑A7EY30白色途观吉普车经黑龙江省安达收费站驶向哈大高速公路。

但是记者第一时间采访到了律师杨马强,当事律师杨马强向表示“有人盗用我的身份帮犯人逃脱了,不是我”。也就是说,杨马强并没有像警方通报里说的那样在逃跑。同时,杨律师所在的北京市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表示,杨马强律师没有代理过该案件,也未前往大庆会见嫌疑人,更没有开具过任何会见函等文书,对方是冒充的。所以基本的事实可以确定几点:1.在押人员刘文忠确实跑了;2.杨律师并没有会见刘文忠,也没有接受刘文忠的委托;3.极有可能是有人冒充杨律师会见刘文忠,关键是他们怎么拿到杨律师的相关律师证和其律师事务所的所函?他是怎么拿到该律师的原件的?也是伪造的?这是一个关键问题。

4.即便是有人冒充杨律师会见,那他怎么把刘文忠带出来的?是以律师助理的身份?所以,在押人员律师会见时逃跑,可能吗?各地的看守所因为投入资金,设计年代等不同,各有不同的规格,监管严格程度也并不一样,相同点都是高墙铁丝网加上关卡重重。物理上不可能有穿墙术比如有的地方的看守所,律师的会见室和警察的讯问室是并排连着,而这一排讯问室也正好是一道围墙,就像一道长城,正好就隔开了犯罪嫌疑人和律师。

也就是说,律师和在押人员会见时,始终会隔着一道,铁栏杆和围墙,即便律师另外准备一套证件,通过会见时给在押人员,在押人员拿到相关证件也无法解释,他是如何穿过会见室。因为看守所能够自由穿行的人员,看守所自己的武警和监管人员,或者其他有相关运输任务的工作人员。程序上也很匪夷所思从程序上来讲,律师在看守所会见委托人,先向递交看守所律师证,所函委托书等证件后,看守所会根据来的律师人数(最多两个)发放会见登记卡,这个卡在进看守所时,出示给武警,出看守所时,还给武警,所以,进去多少人,出来也必须是多少人。

所以不太可能出现一个律师去会见,出来看守所时成了两个律师。总而言之,一个在看守所的在押人员,如果他拿着律师的证件就能够走出自己的仓室,进而逃离看守所,这是非常不合理的。相反,如果是在监狱,在押服刑的犯人,如果偷了警察,预警的钥匙,衣服和证件,走出监狱,并非不可能。 几个星期前发生的凌源第三监狱两名在押犯人逃跑的事情,就是通过偷拿狱警的衣服和里面的证件跑出来的。

文章TAG:凌源监狱脱逃无期徒刑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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