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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怎么报送,帮忙回答一下合伙企业的所得税怎么交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31 21:57:24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帮忙回答一下合伙企业的所得税怎么

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帮忙回答一下合伙企业的所得税怎么交

2,合伙企业如何申报生产经营所得

法律分析:合伙企业申报生产经营所得的流程如下: 1、在电脑上下载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并安装好; 2、输入公司名称税号及申报密码登录系统; 3、登录页面之后选择左上角的生产经营,点击网上申报,根据填写的信息,系统会自动计算出需要缴税的金额; 4、点击发送申报表,再获取反馈,系统会提示成功申报,然后可以在系统缴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八条 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合伙企业如何申报生产经营所得

3,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怎么申报

合伙企业经营所得的申报如下: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找到左下角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申报;2、点击安装生产经营所得申报,下一步按提示进行就可以,安装完成会有登录提示,也会在电脑桌面生成快捷方式;3、登录生产经营所得申报;4、先填报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表,再填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5、如果需要缴纳税款,填报完成生成缴款单,去银行交纳即可,工行个人终端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本表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月份、季度纳税申报以及年度的纳税申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应于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同时向地税机关报送本表。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拓展资料: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怎么申报

4,有限合伙企业 个人所的税 怎么申报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企业,合伙企业如果是2个企业组成,分别申报缴纳所得税。

5,合伙企业经营所得怎么申报

一、正面回答1、登录客户端,找到左下角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申报;2、点击安装生产经营所得申报, 下一步按提示进行就可以;3、登录生产经营所得申报;4、先填报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表,再填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表;5、如果需要缴纳税款,填报完成生成缴款单,去银行交纳即可。二、分析详情合伙企业本身不存在所得税纳税义务,合伙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应当将应纳税所得在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有限合伙人应当将分得的所得视为投资收益与自身的生产经营所得合并,以有限合伙人的自己名义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三、合伙企业所得税费用包括哪些?合伙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如果有房产还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6,企业所得税怎么报

按季度申报交纳,次年五月三十一日前汇算清缴。 追问: 年末了要怎么报,是按利润报来的吗?? 回答: 年末还是按季申报缴纳 补充: 按最后一季度的 利润总额 来申报缴纳。可以采纳嘛
小规模纳税人怎样申报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如何填写? 纳税人识别号填税务登记证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填主营项目 销售额填不含税收入金额 征收率填你公司适用税率:如为销售为主企业4%加工修理企业6%本期实际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应补退税额=本期实际应纳税额 必填 小规模纳税人怎样申报? 1、增值税,一般按月申报。工业企业根据:开具发票金额/(1+6%)×6%申报增值税;商业企业根据:开具发票金额/(1+4%)×4%申报增值税。需要申报的报表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申报附列资料》、《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的报表应该都可以从纳税申报系统生成打印,如果需要纸质报表,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免费索取。 2、企业所得税。按季度申报,年底汇算清缴。所得税征收方式可以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如果实行查账征收,需要报送的报表很多,并且需要出具由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查账报告;如果实行核定征收,只需要报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报表》

7,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怎么申报

合伙企业经营所得的申报如下: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找到左下角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申报;2、点击安装生产经营所得申报,下一步按提示进行就可以,安装完成会有登录提示,也会在电脑桌面生成快捷方式;3、登录生产经营所得申报;4、先填报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表,再填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5、如果需要缴纳税款,填报完成生成缴款单,去银行交纳即可,工行个人终端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本表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月份、季度纳税申报以及年度的纳税申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应于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同时向地税机关报送本表。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拓展资料: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

8,合伙企业所得税怎么交

答:一、合伙企业本身不存在所得税,其所得由合伙人承担所得税纳税义务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之规定,以及《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之规定,合伙企业并无所得税纳税义务,其所得由各合伙人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应就其享有的合伙企业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应就其享有的合伙企业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法人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对于企业法人本身而言应属于投资行为。因此,有限合伙企业中确认为企业法人享有的所得,在企业法人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应反映为投资所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合伙企业的所得,无论是否分配,均应缴纳所得税 上述《通知》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因此,无论合伙企业的所得是否分配至各合伙人名下,均应按各合伙人所享受的权益确定缴纳所得税。 四、法人合伙人投资所得不能享受免税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因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界定的“居民企业”范畴,因此,即使其对外投资获取的权益性投资收益,法人合伙人也无法享受免税优惠。 五、分配与亏损的限制 合伙人不能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亏损抵减其盈利。

9,如何填报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1号,以下简称“第21号公告”), 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现就“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表)”(以下简称“附表7”)如何填报及注意事项通过案例说明如下,供广大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参考。   一、附表7适用范围   从征收方式来看,附表7适用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从取得的所得来看,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从纳税人来看,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还要注意,附表7适用于查帐征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预缴纳税申报,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则使用“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B表)”,而对于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者的,则应分别填报。纳税人在办理申报时,须同时附报附件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二、申报期限的规定   第21号公告对上述两类所得的纳税人的申报期限作了明确。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纳税人应在次月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承包承租者如果在1年内按月或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在每月或每次取得所得后的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实行核定征收的,应在次月十五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例如,李先生与合伙人在A市共同兴办了一家合伙企业甲,出资比例为5:5.2013年10月初,李先生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2013年9月份个人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该合伙企业9月份会计报表反映:合伙企业2013年1至9月份累计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7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0万元,营业成本43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万元,销售费用15.5万元,管理费用8.5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1.35万元,营业外支出5万元,利润总额4万元。李先生2013年9月份个人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填报如下。 第1行“本期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337383839收入总额”=70+10=80(万元);第2行“本期成本费用总额”=43+4+15.5+〔8.5-(1.35-70×5‰)+5=75(万元);第3行“本期利润总额”=80-75=5(万元);第4行“分配比例”为50%;第5行“应纳税所得额”=5×50%=2.5(万元);第10行“按上述内容换算出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5÷9×12=3.333333(万元)=33333.33(元);第11行“税率”及第12行“速算扣除数”为20%、3750;第15行“本期实际应缴税额”=(3.333333×20%-0.3750)÷12=0.024306(万元)=243.06(元)。其他栏目根据填表说明分别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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