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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优惠备案登记表怎么填,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附报资料有哪些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17 20:59:21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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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附报资料有哪些

增值税核准类优惠办理 【业务描述】 增值税核准类优惠包括以下事项: (1)拍卖行拍卖免税货物增值税优惠。 (2)随军家属就业增值税优惠。 (3)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增值税优惠。 【报送资料】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2)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 数量、金额等)。 (3)行政部门批准核发的产品等级证明,或者产品认定证书或 者质量检测报告、技术质量合格报告,或者产品质量执行标准,或者 行政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安全卫生合格证、经营许可证明、执业 登记证明,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从 业人员身份证明,相应的产品、劳务或者服务的合同等证明原件及复 印件。 (4)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附报资料有哪些

2,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表 怎么填写

1、本表“产品名称”栏分别填写不同扣除标准的产品名称。2、本表“当期准予抵扣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栏11=1×2×3;11=4×5;11=6×7×8;11=9×10。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详见:农产品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梳理)而开具的普通发票,由卖方开具,不打印“收购”两字,主要有农场、农村合作社销售农产品时开具和农业生产者个人销售自产农产品,到税务机关代开的免税普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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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刚接触小规模不知道怎么填增值税减免表

1、达不到起征点的,填第8栏。2、当期有减免税的(即主表第9栏或13栏有值的),也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3.《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单元格为灰色无法填写?解决方法:纳税人未正确操作。填写该表的正确操作是,点击该表【新增】按钮,系统会弹出填写对话框,纳税人选择对应的减免税性质,填写相应数据。
免税是国家政策,不是税务局想免就免,不想免税就不免的,所以没有必要低三下气。但根据政策规定,免税商品、货物在免税前必须由纳税人提出免税申请,经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报市级局备案,纳税人取得免税资格,才能免税。这就是说,尽管国家免税,但纳税人要事先申请取得资格,在取得资格前的应当不免税。你可写出申请,填报免税的审批表报主管税务机关即可。至于批不批,是税务机关的事。在免税上不是送礼就办、不送礼就不办的事。国家政策,它能不批吗?只是个程序、手续问题。检测报告是指质量检测报告,应当是质检部门的吧。

刚接触小规模不知道怎么填增值税减免表

4,增值税消费税优惠是否需要备案如何填写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按照8号公告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以下简称“9号公告”)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适用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相应栏次。

5,增值税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怎么填写

所得税汇算有这个表吗?一般不会有这个表的,如由于地区原因有这个表,那你就按你的增值税明细帐各项的累计填写啊,就是本年度进项,销项,已交增值税分别填列。
1.增值税105表保存时提示“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应小于或等于本期应抵减税额,且应等于主表23栏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本月数-《附列资料(四)》第2行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解决方法:一般是由于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没填造成。该表供当期有减免税的纳税人填报,简单点说,主表第8栏或第23栏有值,则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类似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期有减免税的(即主表第9栏或13栏有值的),也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2.《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单元格为灰色无法填写? 解决方法:纳税人未正确操作。填写该表的正确操作是,点击该表【新增】按钮,系统会弹出填写对话框,纳税人选择对应的减免税性质,填写相应数据。 3.增值税105表打开只有附表一,其他报表无法打开? 解决方法:选择浏览器兼容性视图。

6,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登记表中的备案项目情况说明如

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主要审核三个指标: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当然如果贵公司属于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行业,那就免谈了,具体为:(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主要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国税函〔2008〕251号;备案时限:企业当年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报送资料:(1)《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登记表》;(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主要报2009年度会计报表)。我给你这个文件链接,您一看就会明白,如果还不知道,就直接hi我。http://202.108.90.178/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995&flag=1 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计算方法执行下列文件链接中第七条:http://202.108.90.178/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24773&flag=1

7,地税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怎么填

小型微利企业申请表税费基金名称:企业所得税计征依据:按预计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填写,不超过30万元 应缴税(费)所属时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中间开业的自开业之日至12月31日 减免项目:小型微利企业减免幅度或金额 2011年应纳税所得额高于3万元低于30万元,预计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5%; 2011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预计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50%*5%+预计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50%
根据自查内容来写。自查内容:(一)提交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符合法定形式,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二)是否符合减免税资格条件,是否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减免税。(三)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是否向税务机关申请撤销减免税或重新申请。(四)是否存在编造虚假计税依据骗取减免税行为。(五)减免税税款有规定用途的,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减免税款。(六)减免税有规定减免期限的,是否在规定期限内;是否到期停止享受税收减免。(七)是否存在已享受减免税而未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八)已获取减免税资格的,是否按期纳税申报。自查要求:(一)所有纳税人请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二)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纳税申报的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三)纳税人自查过程中,发现申请材料存在问题(包括资料错误、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减免税政策适用错误的,应及时到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撤销减免税或重新申请;未按期进行纳税申报的,应当及时补充申报;不应当享受减免税的,应及时到当地税务机关补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及滞纳金。纳税人自查结束后,税务机关将对纳税人自查情况开展全面检查。

8,如何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 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登记表 问

应按照备案登记表里面的相关内容,逐项填写,如果填写项目你没有,可以不填。农民专业合作社免征所得税的范围应符合所得税法的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登记表:一、本表适用于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二、一个纳税人同时备案多个优惠项目的,应按所得税优惠项目一项一表填列(同类项目可汇总填列)。三、“备案项目名称”栏按《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办法》第四条所列举的各项税收优惠项目填写。四、报备项目情况说明:1、对照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对从事的优惠项目进行简要描述;2、说明享受优惠的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项目第一笔收入、项目批复等相关信息;3、对是否按规定划分优惠项目与非优惠项目的收入、成本、费用进行说明,并声明承担应负的责任。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四个要件进行填写,即行业的性质及其分类、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企业雇佣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具体是: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具体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年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

9,增值税申报表如何填写是每个月填的那种最好清楚点的有附图操

首先,增值税纳税申报的调整事项  1.《通知》修订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办法。由于增值税转型后允许抵扣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纳税申报期限相应调整。一般纳税人从事机动车(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和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必须使用税控系统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2009年4月1日起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通知》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3〕53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调整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废止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三)、(表四)》;删除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中的“及购进废旧物资普通发票”;将第六条调整为“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2.《通知》调整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由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已经修订,涉及纳税申报的条款相应发生变化,纳税申报期限也相应延长至15日内。因此,《通知》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表头说明调整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3.由于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原纳税申报表上的“本月数”提法不够明确,容易引发歧义,并且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再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因此,《通知》将《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的“本月数”调整为“本期数”;第4栏调整为“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第5栏调整为“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不再填写。  其次,增值税纳税申报应注意事项  由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生效时间是2009年1月1日,纳税人2009年1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应该是2009年2月1日至2月15日,而在2009年1月1日至1月10日期间办理的纳税申报对应的是2008年12月份应纳增值税,因此,《通知》明确纳税人在2009年1月征期仍使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调整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自2009年2月1日启用。  1.表头说明相关内容的调整。《通知》明确,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表头说明调整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于次月1日至15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2.申报表附列资料多项内容不再填写。如:《表一》第2、9栏“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表二》自2009年5月1日起第7、30栏“废旧物资发票”、第9栏“6%征收率”及第10栏“4%征收率”、第32栏“6%征收率”及第33栏“4%征收率”等,都不必再填写。  3.申报表附列资料多个项目名称调整。《表二》第5、28栏项目名称调整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第6、29栏项目名称调整为“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第5、28栏项目名称调整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其中辅导期纳税人第8栏,填写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核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的份数、金额、税额。辅导期纳税人第31栏,填写本月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数据。第11栏项目名称调整为“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其中“税额”栏填写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开具的《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第8、31栏项目名称调整为“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第15栏项目名称调整为“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用”,填写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转出的进项税额。  4.增加“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比对内容。《表二》第21栏增加为“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中“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税额。  5.《表二》六处填表说明进行了重大修改。其中:①填表说明第四条第3款“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调整填写为“前期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情况……”,该项应与第23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加第24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减第25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后的所得数据相等;②第六条第二款“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均进行了重大修改,而第六条第四款调整为“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并详细说明;③第七条中“代扣代缴税额”项指标的填写依据,调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6.调整后的新表数量和启用时间。调整后的新表包括5个,即《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同时,由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生效时间是2009年1月1日,纳税人2009年1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应该是2009年2月1日至2月15日,而2009年1月1日-10日期间办理的纳税申报对应的是2008年12月份应纳的增值税额。因此,《通知》明确,纳税人在2009年1月征期仍使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调整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自2009年2月1日起采用。与之相适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4号)明确,2009年1月征期仍使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票表比对规定,调整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票表比对规定自2009年2月1日起执行。  7.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有最新政策规定。《通知》明确,《表二》所称的“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均包括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8.“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被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4号)对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辅导期纳税人纳税申报时有关“一窗式”票表比对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该通知规定,从2009年2月1日起,《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抵扣清单》停止报送;自2009年5月1日起《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停止报送等。  表格太大了,还不清楚,你去百度文库下载吧,我都上传到百度文库了。
预缴了增值税,填到申报表上的第28行。 一般纳税人当月认证上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反映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第28行的“分次预缴税额”一栏。 如果上期申报时有形成的有未使用完的预缴税款,在下期申报时税务申报系统会自动提示,受理纳税申报税务人员会在系统内进行手工抵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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